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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十七年车祸今日终获二次赔偿
2009-04-16 19:23:27 来源:刘成义
案情回放
随着年龄的增长,受害人温某的父母发现,温某系智障儿,但对其形成原因不明确。在多年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申请司法鉴定。鉴定结论认为:温某现遗留重度脑萎缩,极重度智力障碍属级,双眼盲目5级;目前状况与1992年4月2日的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
提起诉讼
点评
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: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第一百三十六条 第一项规定: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;
根据上述规定,被告司机的行为系职务行为,造成原告身体伤害,被告理应赔偿原告医疗费、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、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虽说原告的伤害为十六年前,但“伤害当时未曾发现,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,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。”故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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